中国RoHS与欧盟RoHS之间的区别您知道吗?
作者:虹彩检测
发布时间:2019-12-03 09: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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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张图!清楚总结“中国RoHS”与“欧盟RoHS”的区别
今年,我国继续加大对电子电气产品绿色环保性能的管制力度,先是在5月发布了关于《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随后7月初明确了制度中采用自我声明方式所使用的“供方符合性标志”。
供方符合性标志图
《实施安排》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内的电器电子产品须按《实施安排》完成合格评定。小编今天将带大家一起认识,中国RoHS与实施多年的欧盟RoHS指令到底有什么区别?以下8个不同点,8张对比图,希望能帮助生产厂家在新规实施前做好准备。
01管控方式不同
欧盟RoHS是对直流电1500伏、交流电1000伏以下的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豁免的产品除外;我国只对《达标管理目录》内的电器电子产品实行某些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对不符合《达标管理目录》的电器电子产品实行有害物质限制标识要求。
相关区别具体如下表:
02管控物质不同
欧盟RoHS的管控物质为10项;而目前中国RoHS的管控物质只有前面6项。
03监管方式不同
欧盟RoHS的监管方式主要是以流通领域抽检为主;中国RoHS也有流通领域的监管,新规中明确了主要监管部门为商务、海关、质检等部门。欧盟RoHS执法以上市日期为准,中国RoHS执法以生产日期为准。
除此之外,中国RoHS还在生产环节加强了监管措施。具体来说,中国RoHS要求达标管理目录内的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在“国推自愿性认证”和“自我声明”中选择其一做为合格评定方式完成合格评定,并将相应信息录入公共服务平台。
04认证方式不同
欧盟RoHS没有强制性的认证要求,但以ISO 9001为基础,制定了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要求IECQ-QC080000,由企业自愿申请认证;而中国RoHS可以从两种合格评定模式中选择国推自愿性认证完成认证。其中,国推自愿性认证有四种认证模式。
国推自愿性认证的四种模式: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自愿性认证实施规则》下载地址:http://www.anytesting.com/uploads/userup/1558333317.rar
05标识要求不同
欧盟RoHS没有标识要求;中国RoHS有标识要求,即《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和《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的使用标识要求》。
06对检测机构的要求不同
欧盟RoHS在执法环节上,一般需要商家提供第三方的检测报告,该第三方机构必须是ISO/IEC 17025认证的实验室,在我国,也就是CNAS认可实验室。
而在我国,新规对此也有明确的要求:
①国推自愿性认证:认证样品检测工作应由认证机构签约,且满足相关能力和资质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完成。
②自我声明:自我声明中的检测报告可以来自生产者、生产企业等自有且满足相应技术能力的实验室,也可以是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或者是供方在所有组件、部件及元器件、原材料的有害物质判定的基础上整理形成的符合性报告。
07检测方法、拆分规则不同
欧盟RoHS按照IEC 62321标准执行;而中国RoHS的限值和拆解要求按照GB/T 26572标准执行,检测方法则按照GB/T 26125标准执行。
08公示要求不同
欧盟RoHS没有强制性要求,主要是在供应链上下游之间传递相关信息;中国RoHS则不管是国推自愿性认证还是自我声明,均需要上报至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HCT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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