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电机(广东)有限公司深圳第二分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项目
项目名称 |
华生电机(广东)有限公司深圳第二分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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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大王山第二工业区第19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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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华生电机(广东)有限公司深圳第二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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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大王山第二工业区第19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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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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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范金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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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华生电机(广东)有限公司深圳第二分公司于1995年建成投产,占地面积2227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该公司总要从事微型电机零件生产,其产品供给总部用于生产电机,不对外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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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 |
化学有害因素:正庚烷、丁醇、甲醇、异丙醇、甲酸、乙酸、1,2-二氯乙烯、四氢呋喃、铜尘、氢氧化钠、可溶性镍化合物、氯化氢及盐酸、硫酸及三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氨、过氧化氢、硫化氢、石墨粉尘、其他粉尘(铁末/P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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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陪同人 |
范金峰 |
调查时间 |
2017.10.17 |
采样时间 |
2017.11.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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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汪明兴、于尚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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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人员 |
郭承万、李育峰、徐征、黄臻瑜、马晓玲;宋惠琳、黄海荣、王旦、王刚、简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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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
粉尘 |
化学毒物 |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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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点数 |
超标点数 |
检测点数 |
超标点数 |
检测点数 |
超标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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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0 |
60 |
0 |
52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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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规定,用人单位为第二大类“制造业”的第二十类“金属制品业”,依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结合项目职业病危害现场检测结果及用人单位使用的原辅料综合分析,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正庚烷、丁醇、甲醇、异丙醇、四氢呋喃、甲酸、乙酸、铜尘、氢氧化钠、氯化氢及盐酸、硫酸及三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氨、石墨粉尘、其他粉尘、噪声、高温、工频电磁场、高频电磁场,其中氨、二氧化氮为高度物品,除部分岗位噪声超标外其他有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均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内,综合判断认为用人单位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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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建议 |
(1)对接触氨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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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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